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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行包容審慎“四張清單” 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
2022-12-07 17:01:07? 作者:   來源:泉州晚報   責任編輯:陳小妮

本報訊 (記者陳桂生 通訊員吳娜娜)日前,泉州臺商投資區綜合執法與應急管理局制定《關于全面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執法“四張清單”助力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制度》(以下簡稱《制度》),通過規范行政自由裁量權,推進包容審慎監管,提高行政執法質量,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,激發市場活力,為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興業營造穩定、公平、透明、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。

據悉,該《制度》按照堅持依法編制、合理公正、問題導向、分類監管、公開實用的基本原則制定,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,遵循過罰相當原則,進一步細化量化行政裁量標準,實施行政處罰行為應當客觀、適度、合乎理性; 對標營造國際化營商環境標準,針對行政執法當中存在的不作為、亂作為問題,在影響營商環境的重點領域,全面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制度;根據各類市場主體規模、行業屬性、風險等級和企業信用,杜絕“一刀切”式執法,切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。

《制度》清單編制范圍的審慎監管執法“四張清單”具體事項,包括安全生產(應急管理)、海洋漁業、生態環境、交通運輸、水利、城市管理等方面的不予處罰事項清單、從輕處罰事項清單、減輕處罰事項清單和免予行政強制事項清單。

編制原則方面,除法律、法規另有規定外,其中不予處罰事項清單包括: 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,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;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;當事人有證據足以證明沒有主觀過錯的。

從輕處罰事項清單包括:主動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;主動供述行政機關尚未掌握的違法行為的;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; 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》第三十二條規定的其他情形,行政執法機關根據違法行為的事實、性質、情節、危害后果認為應當適用從輕處罰的。

減輕處罰事項清單包括:主動消除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;受他人脅迫或者誘騙實施違法行為的; 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重大立功表現的;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》第三十二條規定的其他情形,行政執法機關根據違法行為的事實、性質、情節、危害后果認為應當適用減輕處罰的。

此外,對違法行為情節顯著輕微或者沒有明顯社會危害的,及時糾正且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,可納入免予行政強制事項清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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